2014年12月15日晚,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举办了一场题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意义”的学术沙龙。本次沙龙由高研院博士论文奖学金博士生、重庆大学法学院刘俊宜博士主讲,重庆大学高研院政经法中心田雷、陈颀二位老师担任评议,重庆大学高研院霍晓立博士担任沙龙主持。
隐私权诞生一百多年,人类社会的沧桑变化没有改变其热度,各种“门”事件频出的涉及到隐私权的保护问题。刘博士首先介绍了隐私权的历史发展脉络,详细分析隐私权保护遭遇“从艳照门到棱镜门”的政治与技术两方面的挑战,提出隐私权保护是一种横跨公私法的复杂法律工程论点,指明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意义在于:一是隐私权保护的可能性;二是隐私权保护的明确性;三是隐私权保护的系统性。
在评议阶段,田雷与陈颀二位老师发表了其独到见解。田老师以先前研究经历说明隐私权问题是一个人们普遍关注的法学问题,他围绕美国法认为隐私权的概念需要进一步界定,虽然沃伦和布兰迪斯的《隐私权》研究是理论界与实务界互动的良好例子,但其实是一个例外。隐私权与政治的微妙关系决定了其复杂性。对于隐私权概念的翻译各国有差异。隐私权在美国是一个大问题,是美国两党政治斗争的一个重要问题,其概念研究在当前遭遇了严峻挑战。陈老师以欧洲隐私权的发展为背景认为欧洲隐私权保护以人格权保护为路径。欧洲隐私权保护更需要政府的干预。权利之间的相互冲突是一个既现实又理论的问题,例如信息权与隐私权相互关系如何,人肉搜索中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如何处理等等问题都值得深入思考。
在讨论环节,来自重庆警察学院的胡老师提出了在刑事案件调查阶段如何保护隐私权的现实问题。对此,大家发表了各自见解。通过这个问题的探讨,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理念,大家对隐私权问题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整场沙龙在一种轻松活泼、严肃认真的良好氛围中进行。通过本次沙龙,校内外师生既探讨了学术问题,又增进了互相协助、共同研究的友谊。